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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枫合唱团

金枫合唱团获“全国优秀合唱团”殊荣
发布时间:2014/01/16点击率:

201312月举行的“第十二届中国(温州)合唱节”上,中国合唱协会公布了首次面向全国评选“优秀合唱团”的评选结果:全国共有116支合唱团队被评为“优秀合唱团”。包括“广东省老干部活动中心金枫合唱团”在内的18支广东省合唱团队,凭着雄厚的合唱实力、良好的组织管理和优异的国内外合唱比赛成绩,获此殊荣。按照中国合唱协会制定的评选办法,对于获得“优秀合唱团”称号的合唱团,同时授予该团团长“优秀合唱团团长”称号,因此,金枫合唱团团长王淑华女士也荣幸地获得了全国“优秀合唱团团长”的称号。

面向全国进行的首次“优秀合唱团”评选,目的是表彰先进,树立标杆,进一步发挥优秀合唱团队在群众合唱活动中的带动作用,推动全国群众合唱事业的更大发展。所以,评审的条件比较高,包括:一是模范遵守国家各项政策法规,热爱合唱艺术,以弘扬民族精神和提高民族文化素质为己任,为合唱事业发展做出贡献;二是成立时间八年以上(含八年),坚持定期排练,热心参加各种公益性演出活动,并积极参加中国合唱协会举办的各种合唱展演和比赛活动;三是在全国性合唱比赛和国际合唱比赛的决赛中获得过金奖或举办过专场合唱音乐会;四是有健全团结的领导集体(包括团长、副团长、声部长)和比较严格的规章制度;五是和谐友爱,积极进取,有很强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在当地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

今年九月,金枫合唱团在获悉中国合唱协会要面向全国评选优秀合唱团的消息后,立即按照有关通知的要求,指定人员负责申报工作。在申报材料上,汇报了建团以来的合唱活动和取得的成绩,包括:一是近五年参加中国合唱协会组织的全国性合唱比赛的情况:2008年参加中国合唱协会组织的“全国老年合唱大赛(丽江)”,获“彩虹金奖”第一名;2009年参加文化部“永远的辉煌”第十一届中国老年合唱节(重庆),获“红岩金奖”。二是近五年参加公益性演出的情况:2008年参加广州市委举办的“执政之魂----共产党员风范”合唱演出;2009年参加广东省庆祝建国60周年大型歌会“祖国颂”演出;2011年参加广东省庆祝建党90周年大型歌会“灯塔颂”演出;2012年参加第四届老年文化艺术节闭幕式“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演出。三是合唱团在其他领域的影响和贡献,包括:多次代表广东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参加广州市、广东省老年合唱大赛均获金奖;作为广东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合唱团,经常与广东省直属机关、企业、广州市各区县的合唱、文艺团队进行交流学习活动,在群众性业余合唱活动中有带头引领的作用;2011年在广州星海音乐厅成功举办“金枫放歌——金枫合唱团成立五周年专场音乐会”;201110月参加“唱响广州——第十四届广州老干部合唱节”合唱比赛,获第一名;2011年参加广东省直机关庆祝建党90周年“百歌颂中华”歌唱比赛,获合唱第五名;2012年参加俄罗斯圣彼得堡“歌唱的世界”第十届国际合唱节,获混声合唱“优秀奖”;2012年参加第四届广东省老年文化艺术节比赛,获金奖第一名;2013年获得广东音乐家协会颁发“五A合唱团”证书和牌匾。

金枫合唱团还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准备了各种材料,包括:各种获奖证书、奖杯、奖牌、专场音乐会DVD和节目单、金枫合唱团章程等,并将所有材料制成电子版,发给评审受理机构。由于申报及时、材料充分,终于通过了广东省合唱协会的初选,由其推荐到中国合唱协会,并最终通过了由中国合唱协会组织的专家评审,成为全国首批“优秀合唱团”,为广东省老干部活动中心争得了荣誉。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获得全国“优秀合唱团”称号的金枫合唱团,决心再接再厉,继续努力,用更好的组织管理和合唱业绩,为这个光荣称号增添光彩,为全省老年合唱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林法新)